
▲現實生活中,真的有人的訂金被沒收嗎?(示意圖/取自Pixabay,下同)
記者曾筠淇/綜合報導
民眾看屋後,若有意願買房,可能就會先付「訂金」,近日就有網友好奇,如果買方沒有順利貸款到,真的會因此違約而支付賣方賠償金嗎?對此,信義房屋專家指出,去年9月、10月比較容易有這個狀況出現,主要還是尊重合約,但現在比較有針對貸款部分另外寫清楚相關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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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網友在PTT的home-sale板上,以「現實中真的有『訂金』被沒收嗎」為標題發文,提到如果買方貸款沒有貸到,原本給賣方的訂金可能就會被沒收,但現實生活中,真的有發生過這種狀況嗎?
原PO近日聽到仲介和屋主討論賣房的事情,結果屋主就問說,倘若買家貸款下不來,她還要付仲介費嗎?仲介則說不用,但買方要支付賠償金。因此原PO就想知道,是否有人耳聞過類似狀況?
貼文曝光後,底下網友紛紛回應,「有,我家沒收過租客的20萬訂金,跟房仲一人拿一半」、「沒錢不要硬買,真的」、「大建商通常不會為了這點小錢破壞自己名聲,小建商就不知道了」、「我的經驗是看人」、「當然有,前年我朋友貸不下來,就被沒收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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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此,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,去年9月、10月因為房貸剛開始緊縮,所以真的有貸款沒有如期下來的狀況出現,至於訂金、賠償金這塊,主要還是看合約,「合約是一回事,怎麼談是一回事」,那現在的話,雖然還是尊重合約,但可能就會先談好一些銀行貸款、延遲撥款等相關條款,「這半年比較有,以前比較少」。